查处垄断协议案件35起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5起,罚没款总计29.3亿元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;审结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950起,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升经营效率……12月17日,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介绍了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三年来的进展和主要成效,并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,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、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成为重点。
除了上述重大案件查办情况,市场监管总局还介绍了重点民生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情况。保持医药领域高压严惩态势,三年共查处12起重大典型案件,其中上药生化案、津药药业案、上海信谊联合案分别罚没12.19亿元、3.62亿元和2.23亿元,对违法主体形成有力震慑,涉案药品降价均超过40%,降幅最高达95%,降低了患者用药成本和国家医保支出。
加大公用事业领域整治力度,查处威海水务案、南京中燃案等水电气暖领域垄断案件16起,罚没金额1.83亿元,有力纠治限定交易、搭售等典型垄断行为,降低了下游用户生产成本,保障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。
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,密切关注平台竞争行为,深入核查全网最低价、“二选一”等问题,对损害中小商户和消费者利益的平台经营者进行公开约谈。
聚焦交通、教育等民生领域“关键小事”,依法查处涉及77家机动车检测企业、22家驾驶培训机构、12家保险公司的垄断协议案件,严厉打击串通涨价、分割市场等行为,推动涉案主体提质降费,让群众“得实惠、有选择、享公平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专项行动三年成效基础上,市场监管总局还推出更多举措,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。
其中,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成为重要着力点。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就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指引》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副司长刘健介绍,《指引》坚持问题导向,回应各方期待,采取具体规则和8个风险示例相结合的方式,为平台企业提供务实管用的合规指导。比如,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查处多起平台企业“二选一”垄断案件,《指引》总结执法经验,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,要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“二选一”行为。
刘健进一步表示,将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,加快推动《指引》出台,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执法,推动平台竞争生态持续向好,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,为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创造优质市场环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