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。日前,国家发改委、科技部、工信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围绕重点产业链、龙头企业、重大投资项目,加强要素保障,促进上下游、产供销、大中小企业协同,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,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,提出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、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重点方向和支持政策,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进一步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,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,坚持市场主导地位,统筹协调狠抓落实,上下联动形成合力,重点先行先试。特别在优化投资服务环境方面,要深化 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,完善包容审慎监管,增强企业投资意愿,激发社会投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。
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先后出台了 《“十三五”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》 《关于积极推进 “互联网+”行动指导意见》 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》等重大政策文件,持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。2020年,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变化,保护主义、单边主义抬头,世界经济低迷,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受到冲击,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,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。
中国工业报注意到,针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, 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四方面重点任务:一是聚焦重点产业领域。着力扬优势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加快适应、引领、创造新需求,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规模效应。二是打造集聚发展高地。充分发挥产业集群要素资源集聚、产业协同高效、产业生态完备等优势,利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、自由贸易港等开放平台,促进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。三是增强要素保障能力。按照 “资金跟着项目走、要素跟着项目走”原则,引导人才、用地、用能等要素合理配置、有效集聚。四是优化投资服务环境。通过优化营商环境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、创新投资模式,畅通供需对接渠道,释放市场活力和投资潜力。
加大重点产业建设投资
在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方面, 《指导意见》主要列出以下八个领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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